北京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每个展位最高可获3万元支持
2018-09-25 13:20:19.0 来源:今日会展 责编:张晓丹
- 摘要:
- 近日,北京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3.企业分类:
(1)中小外贸企业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应低于6500万美元。
(2)“双自主”企业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商标;
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
拥有出口市场注册商标及出口市场专利;
商标及专利持有者原则上应为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
以下情形视同该企业持有商标及专利:
一是持有者为全资控股该企业的境内母公司;
二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
三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在境内独立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质,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用保险、保理、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的企业。
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当为已经纳入商务部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或北京市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
(二)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具有培训资格;
2.培训内容应以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为目的;
3.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一)企业项目
支持方向包括:国际性展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境外广告、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国际性展会参展人员费)、境外投(议)标、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和改善融资服务等13类项目。
各类企业可申报项目详见企业支持方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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