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计价方式应改进
2007-08-13 00:00:00.0 来源:www.qlprint.com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印刷计价可以说是出版印刷业的老生常谈。业内同仁中,多数急于改进又苦无良策,但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在不断研究、探索乃至试点,有的还小有成就。现仅谈些个人看法,供同业参考。
一、印刷计价目前的状况
l、以大的、成立时间较长、正规、规模以上为主体的多数出版印刷单位,仍使用1994年工价的计算模式,有的也按其价格标准,有的按不同比例上下浮动。
2、一些小的新成立的零散单位和个人,对工价掌握不全面、不规范。
3、同业尤其是出版印刷双方,对工价计算模式尚有歧义;总的感觉是,过于复杂,不易掌握;共同的要求是尽快改进,使认识一致,结构公平,计算简捷。
4、出版印刷双方都有单位和个人,在计价改进方面进行研究或实践,个别方案已在设定范围内试验成功。这些先行者积累的经验才是我们继续改进的宝贵财富。
二、对计价改进的设想
1、价位由行政决定已不再可能,单个的供方与求方也不能左右价格水平。价位取决于市场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题中之义。换言之,价位是客观形成的,不是主观讨论的內容。同业应集中智力达成共识的是计价体系内项目间的比例关系(比价):应研究、实践的是简化计价方式。
2、坚持按劳取酬的项目加权(比例)计价原则商品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价格上下波动,这是商品的价值规律,是原工价体系的全理内核,必须毫不含糊的坚持;供方与求方必须就这一点达成共识。仅以照排为例,现在通行按P(Page,即一版、一面)计价。假定社科类32开每P计费5元,同字号16开每P容纳字数多,操作工人付出的劳动量大,计费就应大于5元。同是32开,如是理工类,比社科类难排,操作工人付出的劳动时间长,计费也应大于5元;同理,古典类计费就应大于理工类。同样,制版、印刷、装订计价项目中,凡劳动量大于基准量劳动复杂程度大于基准程度的都应按商定比例(系数)加成。如果双方达成了共识,则乙方计价时就会实事求是,该加成的就加成,甲方也会如约付款。
3、发挥组织作用,集思广益,合力推进。目前,业内对计价改进的探索,基本上是零敲碎打,仅依靠个别单位与个人的智力资源,其弊端显而易见。一是信息不能共享,研究内容可能重叠,造成资源浪费,结果是l+l小于l。二是力量分散,不能集思广益、集中兵力、集中目标、重点、快速突破,取得1+1大于1的战果。
三.是组织不出面,权威性不强,不利推广。
因此,笔者建议出版印刷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出面进行整合,使这项工作由自发到自觉,由个体到群体,由分散到集中。相信这样做会事半功倍,很快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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