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闻出版局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指导意见》
2009-04-13 10:04:39.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严影
【编者按:“要抓住文化产业逆势发展的特点,实现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于深化改革。”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这样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
【中华印刷包装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地新闻出版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各地新闻出版局表示,将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做好改革的调控、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各地新闻出版局认为,《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国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指导意见》助推新闻出版业进一步发展
“要抓住文化产业逆势发展的特点,实现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于深化改革。”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这样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儒芝表示,《指导意见》作为指导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纲领性文件,其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强,这对破解改革难题,有效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新闻出版生产力,逐渐改变舆论传播“西强我弱”的态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江苏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新华发行集团的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指导意见》中指出的当前新闻出版业存在的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特别是“四个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江苏同样存在。”徐毅英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张儒芝观点的佐证。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冯俊科表示,传统管理模式已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多种出版资源优势的发挥,改革有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资源优势。贵州省新闻出版局主管体制改革的副局长杨庆武则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消除了部分单位等待、观望的思想,有利于新闻出版体制改革高效快速地推进。其中,要求各单位通过改革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可以使其增强改革的责任感,防止做样子、走过场,名改而实不改。徐毅英认为,《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向出版传媒企业倾斜出版资源配置和对真正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放开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的政策,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必将变现在的“要我改”为“我要改”。
在接受采访时,各地新闻出版局领导对《指导意见》将对我国新闻出版业产生的利好前景都抱有极大希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焦扬坚信,伴随《指导意见》的出台与落实,出版行业必将释放更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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