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包装违规入境 企业经济必将受损
2006-08-01 15:42:22.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2号公告和84号局令,从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全面实施国际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采取除害处理、销毁甚至连同货物退运等严厉措施。
实施该国际标准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各口岸共查获违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57批,其中无IPPC标识26批,标识不规范18批,标识模糊12批。依据84号局令的要求,深圳局对上述违规的进境木质包装进行了检疫除害处理,企业因此承受了经济损失和延误了通关时间。
为了确保国际标准的全面实施,深圳局加大了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管力度。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入境口岸对其进行检疫和IPPC标识确认,发现活虫或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严格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企业违规,随即加大对其入境货物的查验频度。对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入境口岸将对其是否使用木质包装进行查验确认,避免瞒报、漏报。
对进境货物实施国际标准,旨在保护我国森林生态和旅游资源,简化手续、便捷通关。为了减少新标准实施对贸易的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在标准全面实施之前预留了半年的过渡期,深圳局也在过渡期之前举办了政策宣传贯彻会,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新的检疫监管规定进行了宣传。但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经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或加施假标识蒙骗通关。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工作,树立疫情意识,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要按要求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避免造成通关不畅,并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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