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月饼包装成本、容积超标以不合格查处
2006-08-17 11:01:18.0 来源:福建日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福州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包装成本超过总成本25%、每公斤包装容积超过9000立方厘米的月饼,若在福州市场销售,将被以不合格商品查处。
据介绍,今年6月1日,商务部在去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月饼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基础上,出台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个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定了月饼包装成本不得超过总成本的25%,每公斤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不得超过9000立方厘米这两条量化指标,不符合这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月饼即为不合格。
为此,福州市工商局面向食品经营企业,特别是月饼批发商、超市、商场,以及有销售月饼记录的个体食杂店,发出工商警示、经营预警,提醒广大经营者不购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包装、标志的月饼,抵制制售“天价”月饼。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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