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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印“QS”标志的包材不得包装食物

2006-09-09 19:02:46.0 来源:中国徐州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质监部门将启动39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塑料袋、一次性口杯、快餐盒等用具,如果没有印上“QS”标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将不准用于装食品。


  据悉,首批要贴“QS”标志的是食品接触材料,涉及包装、容器、工具3大类39个品种。材质包括金属、塑料、陶瓷、木制品、竹制品等,塑料袋、一次性口杯、筷子、碗、碟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部要通过QS许可。

  据质监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制作再卫生的食品用劣质塑料袋一装,细菌含量马上超标,而且劣质食品接触材料虽然不像感染病毒、细菌那样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立竿见影的危害,但这些产品长期反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会转移到食物中,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尤其不利。如劣质餐盒遇热或油脂会释放出致癌、致病的化学物质。

  在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等率先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后,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时,注意认明包装上的QS标志。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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