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劳动者迎来技能提升机遇 三年180万人次补贴性技能培训
2019-08-12 09:14:12.0 来源:湖北日报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技能强省建设,省政府制定出台《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培训补贴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各级各部门可加大项目制培训力度,根据需求面向各类培训主体及时发布培训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培训。
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计提专项资金保障培训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计提的提升行动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按照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20%计提提升行动资金,并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省级将根据工作以及培训情况,通过失业保险调剂金等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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