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呈现五大特点
2019-09-07 22:45:48.0 来源:云南省人社厅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近日,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有五大亮点,快来一起看看吧!
【CPP114】讯: 近日,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有五大亮点,快来一起看看吧!
明确补贴对象并进行细化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并根据云南省情况进行细化。
突出企业职工这个重点,突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以及我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性培训政策范围。
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鼓励支持多项培训工作
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新设立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云南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四是鼓励云南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符合云南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明确补贴对象并进行细化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并根据云南省情况进行细化。
突出企业职工这个重点,突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以及我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性培训政策范围。
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鼓励支持多项培训工作
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新设立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云南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四是鼓励云南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符合云南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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