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印包造纸企业被严查 其中一家已停产 一家被罚款63万
2019-10-22 22:07:09.0 来源:哈尔滨日报、丰泽区人民政府、大华网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一家造纸厂因偷排污水,被罚63.07 万元。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一纸箱厂因生产废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被责令立即停产。而在广东省汕头市也有两家包装印刷厂因非法排污被严查,并责令企业整改。
【CPP114】讯: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一家造纸厂因偷排污水,被罚63.07 万元。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一纸箱厂因生产废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被责令立即停产。而在广东省汕头市也有两家包装印刷厂因非法排污被严查,并责令企业整改。
哈尔滨市一家造纸厂因偷排污水,罚款63.07万元
哈尔滨铭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呼兰区长岭镇。不久前,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造纸生产过程中使用造纸污水快速沉淀塔处理造纸废水,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纸桨泥并混合着污水使用水泵排放至厂区院内的2处长约40米、宽约10米、深约5米且未经防渗处理的土坑内,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发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企业处以 63.07 万的行政罚款。
哈尔滨市一家造纸厂因偷排污水,罚款63.07万元
哈尔滨铭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呼兰区长岭镇。不久前,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造纸生产过程中使用造纸污水快速沉淀塔处理造纸废水,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纸桨泥并混合着污水使用水泵排放至厂区院内的2处长约40米、宽约10米、深约5米且未经防渗处理的土坑内,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发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企业处以 63.07 万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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