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出口换包装有缓冲期 最迟2006年底前实施
2005-03-07 00:00:00.0 来源:重庆晚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从本月1日起,重庆摩托车出口原本九成要换包装,然而市内出境口岸近来风平浪静,未出现预料中的压港现象,其中一大原因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木质包装新规作了较大调整,给相关企业一个缓冲期。
与原有出口木质包装须经过无害处理,并拥有“IPPC”专用标识的规定不同,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通知要求,该规定只适用于有相关要求的进口国家,对暂时没有要求的,则不必执行。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尽管有了缓冲期,但市内出口企业对木质包装问题仍不能懈怠,因为欧盟、新西兰等已开始实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美国、菲律宾、韩国等全球主要贸易国也制定了实施时间表,最迟在2006年底前实施,我市相关出口企业应早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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