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质包装达标不需出具证书
2007-06-01 00:00:00.0 来源: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通讯员李雪冰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实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采纳相关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企业,不再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
顺德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负责人说,除了符合上述规定不需要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的,如果进口国法律法规或信用证等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提供证书的,该局也可按规定受理企业的报检,视情况实施现场检疫核查,并出具相应的证书。他提醒,出口企业要及时掌握关于出口木质包装的信息,主动适应新的国际国内法规要求,保证货物顺利出口。
据悉,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该标准要求用于国际贸易的木质包装出境前,要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在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样式统一的IPPC专用标识,而不再要求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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