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豪华包装,有剑无人舞?
2007-10-09 00:00:00.0 来源:新华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那么,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后,你们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记者问。
“监管不归我们管,监管应该由我们的监管部门负责,我们只是负责产品的标准,主要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由企业自己制定企业标准,拿到我们这里来备案;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自己直接执行就可以了。比如说,月饼既然有标准,那么企业自己直接执行就可以了……”
“如果企业无视国家标准,不执行规定,该怎么办呢?”记者问。
“不执行,就可以按照我们省制定的标准化条例规定给予处罚,按照无标生产处罚。”这位负责人说。
“‘过度包装’也按照无标生产处罚吗?”记者接着问。
“关于‘过度包装’的问题,我就不知道了,因为,这不属于我们标准处的管理范畴,这应该属于监督处和食品处具体监管的范畴!”标准处的这位负责人回答。
无奈之下,记者又回到宣传部门,请宣传部门的人再帮忙联系监督处采访。
宣传部门的人士电话联系了监督处。放下电话后,她告诉记者,监督处的人士说,食品问题已经不属于他们管辖的范围了,应该归食品处管辖。
再联系食品处,食品处的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月饼的问题,做过什么工作。
别让“利剑”成摆设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战志刚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在流通环节中检查的重点,是看包装的材质以及有无搭配物,如果有则要求产品下架。至于没有搭配物的月饼,由于相关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目前还无法处理。
“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是明确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吗?”记者问。
“但它的包装成本应该如何界定呢?由于这方面还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可操作性不强。”战志刚回答。
战志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要等到出现问题,造成一定的后果,再来弥补。
而且,某些时候的某些问题,也不是一个部门说解决就能解决的,需要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几个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彻底解决。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负责人王爱丽认为,通过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已经下决心要坚决治理“过度包装”这个问题,但关键需要各个地方部门给予具体的落实。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