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印刷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7-05-17 00:00:00.0 来源:海宁市档案局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各工商所要深入动员宣传,营造专项整治的氛围,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辖区内重点整治的地区,对掌握的情况要汇总分析,进行分类排序,找出问题,制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月——2005年3月底)。各工商所要根据市文化部门许可证的核发情况,组织企业及时年检,责成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印制企业及时办理执照变更或注销;取缔无证、无照的印制经营活动;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印刷;查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非法广告;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对制版行业进行重点检查,要追根挖源。全市各印制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自查自纠,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经营意识,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月至5月)。各工商所在4月10日前将报表、总结报商广监管科,本局做好本市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书面报告,准备迎接省联合验收组的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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