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名不符实最高罚三万
2006-01-11 09:03:00.0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晨报讯(记者 王娜)产品标签、包装物、使用说明上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企业,将可能最高受罚3万元。昨天起至本月28日,《北京市标准化办法(送审稿)》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该《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规范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企业标准,并在产品标签、包装物或使用说明上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编号,使用废止的标准,或者标准号、名称不真实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CPP114编辑部:李石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