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 产品
供应
求购
公司
资讯
展会
评论访谈专题话题印搜动态
国内国际环保视频产品导购
活动展会设备印品世界
行业动态企业动态营销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统计商机
印前印中印后包装器材耗材油墨
胶印数码标签CTP纸箱创意丝印柔印其他
展会专题企业专题资讯专题技术专题
文化人物社会
展会预告会议预告展会资讯国内展会国际展会推荐展会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您当前位置: CPP114首页> 新闻频道> 国内> 正文

  • 今日排行
  • 本周排行
  • 本月排行

胶印油墨
胶印材料
丝印材料

三部重要出版与数字出版版权法3月施行

2013-02-26 09:43:1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陈莎莎

摘要:
自3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条例中均对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特别是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高了罚款上限,由原来的可处5万和1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可处20万和25万元以下的罚款。
  【CPP114】讯:自3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条例中均对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特别是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高了罚款上限,由原来的可处5万和1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可处20万和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新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将原来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有所列侵权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将原来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将原来第三十六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修改为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将原来的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新修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将原来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的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下一篇:如何正确看待绿色印刷认证?
  • 【我要印】印刷厂与需方印务对接,海量印刷订单供您任意选择。
  • 【cpp114】印刷机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对接,让客户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购低于市场价5%-20%的印刷耗材,为您节省成本。
  • 【印东印西】全国领先的印刷品网上采购商城,让印刷不花钱。